中山合同纠纷法律咨询律师

法律服务热线

13823991960
律师信息
唐海花-中山合同纠纷法律咨询律师照片展示

唐海花律师

  • 所属律所:

    广东凯行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

    14420201811051346

  • 电话:

    13823991960

  • 地址:

    广东省中山市石岐街道富力中心B栋24-26楼

网站介绍
您的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合同纠纷法律

阴阳合同是什么?怎么认定阴阳合同应该怎么确认网签合同无效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22日 来源:中山合同纠纷法律咨询律师
[导读]:   唐海花律师,中山合同纠纷法律咨询律师,现执业于广东凯行律师事务所,具有丰富的法律务实经验,深厚的法律功底,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以扎实的专业知识为基础,以严格的服务制度为保障,以

  唐海花律师,中山合同纠纷法律咨询律师,现执业于广东凯行律师事务所,具有丰富的法律务实经验,深厚的法律功底,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以扎实的专业知识为基础,以严格的服务制度为保障,以良好的社会关系为通道,以娴熟的职业技能为手段,竭诚为境内外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阴阳合同是什么?怎么认定阴阳合同

  阴阳合一指的是合同当事人就一个事项签订两份合同,一份合同内容对内,一份合同对外。阴阳合同的目的很多是为了逃避有关部门的监管,更多关于阴阳合同是什么怎么认定阴阳合同的相关知识,接下来就为您来一一介绍。

  一、阴阳合同是什么

  阴阳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就同一事项订立两份以上的内容不相同的合同,一份对内,一份对外,其中对外的一份并不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而是以逃避国家税收等为目的;对内的一份则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可以是书面或口头。;阴阳合同;是一种违规行为,在给当事人带来;利益;的同时,也预示着风险。

  二、怎么认定阴阳合同

  1、对于差价以装修名义并且差价较小的,一般认定合同有效。

  2、对于差价太大,一般会认定无效。

  3、对于卖方不想卖,主张中介与买方恶意串通以低价过户损害其利益的,一般认定合同有效但过户价格条款无效。

  4、对于买方不想买而主张卖方避税,或者签现售后只想以现售合同上的低价买,一般认定合同有效但过户价格条款无效。

  5、对于双方仍想交易但过户时一方主张以真实价过户,另一方拒绝的,会调解,调解不成则认定合同不成立。

  6、没签过户确认书,现售价变少的,视为双方意思变更,现售合同有效。

  三、如何判定该二手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

  在因;阴阳合同;价格不一而产生争议的情况下,原则上以时间在后的合同价为准。除非有证据证明前一份合同价是为规避纳税及骗取贷款等原因而签订的虚假价格。但是要特别注意,这个举证是由提出异议方来承担的,也就是说,谁认为前一份合同是虚假的,谁就应当承担这个举证。

  但是,这样的规定并不全面,因为两份合同的签订时间并不一定有先后,可能是同时签订的。如果一定要以后一份合同为准的话,这时就会难以认定哪一份合同是;后一份合同;。所以关键是要证明哪一份合同的价格才符合双方的真实意愿。

  当事人出于避税目的而签订的阴阳合同,并不当然的导致合同无效,只是涉及避税的条款无效。以上内容就是为你整理的关于阴阳合同是什么怎么认定阴阳合同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感到疑惑,欢迎咨询律师。

应该怎么确认网签合同无效

  网签合同与一般合同一样是在双方真实有效的意思的情况下就行,但是在网签合同中如果相应的电子签名有误的情况这个网签合同就是属于无效的。下面就让为大家带来应该怎么确认网签合同无效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应该怎么确认网签合同无效

  按照新《合同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只有;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时合同成立;。电子合同未必具有传统概念下的书面正式文本,此时所谓的签字盖章也就有了新的概念和方法,这就是电子签名。如同传统合同签字盖章方才生效一样,电子签名无效,则无法导致电子合同有效。电子合同证据效力的认定我国民诉法第六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视听资料,应当辨别真伪,并结合本案的其他证据,审查确定能否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可见,视听资料不能单独、直接地证明待证事实,属于间接证据的范畴。由于电子证据容易被伪造、篡改,加上容易人为的原因和技术条件的影响而出错,故也应将电子证据归入间接证据。

  二、无效合同特征

  1、具有违法性

  所谓违法性,是指违反了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

  2、具有不履行性

  不履行性是指当事人在订立无效合同后,不得依据合同实际履行,也不承担不履行合同的违约。

  3、无效合同自始无效

  无效合同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国家不予承认和保护。一旦确认无效,将具有溯及力,使合同从订立之日起就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以后也不能转化为有效合同。

  三、无效合同种类

  按照全部还是部分不具有法律效力分为:

  1) 全部无效合同是指合同的全部内容自始不产生法律约束力。

  ①订立合同主体不合格,表现为:

  a.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且法定代理人不予追认的,该合同无效,但有例外:纯获利益的合同和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需追认,合同当然有效;

  b.代理人不合格且相对人有过失而成立的合同,该合同无效;

  c.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且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该合同无效。

  ②订立合同内容不合法,表现为:

  a.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

  b.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无效;

  c.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

  d.以合法形掩盖非法目的合同,无效;善意取得。

  ③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 即意思表示有瑕疵,如: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无效。

  2) 部分无效合同

  部分无效合同是指合同的部分内容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的其余部分内容仍然具有法律效力。

  

Copyright © 2008-2020

中山合同纠纷法律咨询律师

版权所有| 国家信息产业备案:闽ICP备08005907号 网站地图 网站支持:中国大律师网